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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三类人员养老补助标准提高20元

来源:江西日报(南昌) 发布时间:2017-08-28 09:35:44

  8月25日,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,南昌调整三类人员的养老生活补助标准,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  此次调整涉及的三类人员包括:纳入养老生活补助范围的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;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;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。据介绍,上述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75元调整为395元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上述退休人员,财政补助参保地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标准也由每人每月375元调整为395元。(记者 万仁辉)

  (原标题:南昌三类人员养老补助标准提高20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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